2020-09-18
为严格落实国家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公消〔2013〕60号)中第三条:“火灾高危单位应每年按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同时更深层次地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筑牢公司的消防安全防线。运营公司已委托第三方评估消防评估机构开展2020年运营消防安全现状评估。
安全部已于前期召集评估单位并组织各下属单位召开了此次运营消防安全现状评估项目的启动会议,就项目执行的要点事宜进行了讨论布置。在完成了为期一周的相关文件学习和工作准备后,评估单位已于2020年6月17日正式进场开展消防评估工作。
此次运营消防安全现状评估的范围包含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已开通运营线路的站点、车辆段、停车场、控制中心及主变电所,共计261个点位。消防评估的内容包含消防合法性;消防安全制度、规程、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工作部门;防火巡查、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培训宣传及消防演练;建筑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建筑防火及管理;志愿消防队;火警管控;消防定期检查等方面,评估单位对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线路的消防安全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同时,此次评估还将对6个重点车站进行计算机模拟疏散能力测试,模拟车站高峰时期站台层发生火灾时,列车及站台候车乘客疏散至站厅所需要花费的时间,检验车站设施设备条件。
后续,运营公司将持续跟进此次运营消防安全现状评估,力争发现并消除更多、更深层次的消防安全隐患,从“人防、物防、技防”等多方面入手,进一步稳固公司的消防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