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19年便携式安检机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业主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本项目实施地点:成都市
2.2招标范围:3台便携式安检机的采购。
2.3项目期限:
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人要求2个月内完成全部物资的交付,暂定开始时间2020年2月1日,暂定结束时间2020年3月31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3.1.2 业绩要求:
近3年(在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万元的安检机产品供货业绩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原件备查)。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在四川省投标禁入期。
3.1.4其他要求:
一个生产厂家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唯一授权),生产厂家如委托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生产厂家不得再参与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4月13日至2020年04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成华区双水碾街道成都地铁红花堰车辆段a504室 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委托授权书(交原件)
(2)购买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提供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电子文档一份,但最终以纸质文本为准。
4.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5按上述程序完成报名的单位视为合格报名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6投标人在报名时应在招标人合约管理系统录入基本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发布于https://ep.cdmetro.cn)。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5月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成都市成华区双水碾街道成都地铁红花堰车辆段a503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成都轨道交通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ep.cdmetro.cn)上发布。
招 标 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水碾街道成都地铁车辆段办公区
邮 编:610081
联 系 人:
技术:王先生电话:028-61631709
商务:赵女士电话:028-61630074
传真:028-6163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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