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拟对2020年度税务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3.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
3.1服务范围:
3.1.1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内外涉税事项。
3.2服务内容:
3.2.1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1)新政快递:及时传递各级财税部门出台的最新政策。
(2)文件查找:应甲方要求查找并传递相关财税政策文件资料。
(3)政策解读:提供当期新出台的重要政策的专家团队解读。
(4)政策咨询:应甲方要求对特定政策文件进行解释。
3.2.2提供日常咨询服务
(1)电话咨询:甲方可随时向乙方电话咨询有关涉税问题。
(2)现场交流:甲方可与乙方服务人员现场交流,就相关涉税事项进行咨询,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
(3)应甲方需要按时提供纸质方案建议或文件资料。
3.2.3提供财税培训服务
甲方可免费(定员)参加乙方举办的各类财税培训(一年至少2次,提前3个工作日天通知)。乙方每年对甲方做两次内部培训。
3.2.4提供财税信息服务
(1)短信提示:乙方提供新政策及重要事项短消息提示服务。
(2)网站服务:乙方提供网站浏览、查询、下载服务。
(3)政策汇编:乙方提供培训会议资料及年度财税政策汇编。
(4)税务关系协调:乙方指导甲方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协助甲方调解税务争议,协调财税关系。
(5)涉税风险提示:对日常纳税事项及特殊业务纳税情况进行涉税风险监测预报,定期风险排查及建议。
(6)纳税审核服务:应甲方要求对日常账务和纳税申报情况出具相关涉税建议书。
(7)重大合同审核服务:乙方应甲方要求就重大涉税合同提供涉税审核服务。
3.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指导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等。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如双方在服务期内合作良好,乙方能够提供优质服务,经甲方业务考核为“优”,合同期满后双方可另行协商,视情况续签一至两年《税务咨询服务合同》,续签价格由双方另行协商。
5.服务形式:电话咨询、现场交流、按需提供书面报告、方案、建议或文件资料等。
1.比选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1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1.2业绩要求:具有近5年(指2015年1月1日至今)为至少3家市级(地级市)及以上国有企业(含子公司)或上市公司连续担任2年或2年以上税务顾问的经验;
1.3人员要求:参与本项目的注册税务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是正式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
1.4信誉要求:近3年(指2017年1月1日至今)未受到行业协会处罚或公开批评(以行业协会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
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0年3月27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至2020年3月31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a座14楼,比选申请人凭以下资料获取比选文件:
①领取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②单位介绍信(收原件);
③营业执照(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若为分支机构,提供总所的唯一授权书);
④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比选申请人按比选要求获取比选文件为有效报名,未完成有效报名的比选申请人将被否决比选申请。
2.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7日10时,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a座404专用开评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选公告在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ep.cdmetro.cn)发布。
比选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a栋(地铁世纪城站a出口)
邮编:610041
联系人: 张女士/孙女士 电话:028-86372044/028-61639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