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部分
一、问:本项目所需提供的三项蓄电池是否必须为同一品牌,或者是否有限定投标品牌数量?如非唯一品牌,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 附件-商务及技术评审表”中投标品牌要求的供货业绩如何理解,是否以主品牌的业绩为准?
答: 本项目所需提供的三项蓄电池未要求必须为同一品牌且未限定投标品牌数量,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 附件-商务及技术评审表”供货业绩要求为:近5年(在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投标品牌在国内城市轨道交通 机电 系统 180万元及以上的蓄电池供货业绩,每提供1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3分,最多可得18分。要求为投标品牌业绩,招标文件无主品牌定义及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二、问:3项物资若投不同品牌,请问是每个品牌均需要6个符合要求的业绩才能得18分,还是3个品牌灵活组合合计6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18分?
答:若3项物资投标品牌不同,合计6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可得18分。
三、问:第26页,商务及技术评审表,供货业绩,因本项目有多项物资,故可能会出现投多个品牌的情况,请问投两个及以上的品牌,是否仅需提供一个品牌的业绩证明即可,建议供货业绩修改为:所提供业绩对应的蓄电池品牌须涵盖第五章物资需求明细中50%及以上(2项及以上)的项数;投标总价占总报价的50%及以上,否则所提供业绩不得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问: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 附件-商务及技术评审表”中投标品牌要求的供货业绩为“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机电系统180万元及以上的蓄电池供货业绩”,文件中所指的“机电系统”具体包含哪些分类?
答 :机电系统包括城市轨道交通eps(应急照明系统)、消防系统、屏蔽门系统、交直流屏系统。
五、问:机电系统是否仅指eps系统、交直流屏系统、屏蔽门系统三大系统?通信电源系统不纳入机电系统?机电系统的评定标准?
答:机电系统包括城市轨道交通eps(应急照明系统)、消防系统、屏蔽门系统、交直流屏系统。
六、问:招标文件p26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件一:商务及技术评审细则/1供货业绩“近5年(在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投标品牌在国内城市轨道交通 机电 系统 180万元及以上的蓄电池供货业绩”,因城市轨道交通机电系统的范围比较广,而此次招标的蓄电池专用于低压供电eps系统上,请招标人明确蓄电池业绩是不是特指eps系统的供货业绩?
答:机电系统包括城市轨道交通eps(应急照明系统)、消防系统、屏蔽门系统、交直流屏系统。
七、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七、商务响应及偏离表及九、技术响应及偏离表”需要应答到第几级目录,若无任何偏离,可否在商务响应及偏离表直接写为“对招标文件第一章至第四章中所有条款均完全响应,无任何偏离”和在技术响应及偏离表直接写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所有条款均完全响应,无任何偏离”而不用逐条进行应答?
答:可以。
八、第45页,第五章技术文件,1物资需求明细序号2及序号3容量及尺寸要求有明显的倾向性,建议取消尺寸描述,并要求:如投标蓄电池尺寸大于原电池架尺寸需免费提供蓄电池架。
答:招标文件中蓄电池容量是根据现场设备使用需求设置,蓄电池尺寸为综合考虑存放空间及检修空间后的最大尺寸,且经招标人调查国内主流蓄电池品牌中有多个品牌符合要求。
按招标文件执行。
九、问:物资需求明细第三项:蓄电池(电压6v;容量≥220ah,铅酸阀控式密封;最大尺寸(长*宽*高)400*180*300mm),目前国内外主流蓄电池生产厂家已经相继停止了对6v蓄电池的开发,陆续淘汰6v蓄电池生产线,此外6v相关的第三方认证到期后也不在更新。因为请问能否采用2v或12v蓄电池方案替换6v蓄电池使用方案,如果必须使用6v蓄电池方案,鉴于目前6v蓄电池属于小众化产品,我公司认为本次招标具有一定的倾向性以及排他性。
答:物资需求明细第三项蓄电池(电压6v;容量≥220ah,铅酸阀控式密封;最大尺寸(长*宽*高)400*180*300mm)电压等级需与后台程序及电池监控设备匹配,无法更改,且经招标人调查国内主流蓄电池品牌中至少有3个品牌符合要求。
按招标文件执行。
补遗部分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18年12月7日上午10:00,招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的表述都以此为准。